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双百”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16-01-15 10:34: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120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激励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全市重点工作中勇当排头、建功立业,根据2012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市直机关“双百”评选活动(即评选100个“优秀科室”和100名“业务能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在市直机关评选表彰100个“优秀科室”、100名“业务能手”。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科室”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推动发展、为民服务,争当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四联”(联项目、联企业、联社区、联农村)活动,对标定位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并取得显著成效。

2、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具有创新性,高质量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在推进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内部管理科学规范,目标责任明确,有顺畅、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窗口作用发挥好,在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4、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主动协调和配合其他科室做好工作,受到干部群众好评。

5、科室人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整体工作在本部门(单位)名列前茅。

(二)“业务能手”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实履行职责。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刻苦钻研、开拓创新,能够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吃、拿、卡、要现象。

4、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推荐、层层筛选的基础上,认真把关,确定推荐对象。市直各部门单位可视情况推荐1-2个“优秀科室”,1-2名“业务能手”。

2、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填写《市直机关“优秀科室”申报表》和《市直机关“业务能手”申报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务于12月31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大楼1321房间),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邮箱:dy8381782@163.com,联系电话:8381782)。

 3、市直机关工委对各部门(单位)申报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市直机关“优秀科室”和“业务能手”评选名单,进行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双百”评选工作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把关口。要组织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使评选过程变成广大党员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2、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评选程序和标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活动严肃认真、公正公开。要注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真正把那些业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科室”和“业务能手”推选出来。

3、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充分挖掘、评选、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在机关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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