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县财政局“中国梦·我的梦” 征文比赛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0 19:20: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97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为切实抓好“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比赛工作,保障征文比赛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内容要求

1、切合活动主题,积极向上。

2、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议论文,要求作品原创。

3、征文字数1500字以内。

二、时间及参赛要求

1、征文必须在6月20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均要)形式交局办公室,逾期不参与评选。

2、机关干职工必须每人交一篇。

3、本项工作纳入局对单位股室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三、表彰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5名。对获奖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三等奖奖金400元;优胜奖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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