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2 17:48: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97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各团支部:

    为推动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局团委决定举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比赛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通过对广大干部职工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活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精神面貌更加向上、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二、演讲内容

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宗旨观念强、服务意识好、基层和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用先进事迹启发人、感染人、鼓舞人,从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我局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演讲要观点正确,事迹生动,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

三、活动安排

本次演讲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团支部自行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原则上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都要参加预赛选拔活动。参加决赛的选手,根据各团支部人数进行分配,局机关3名,社保中心3名,人力中心3名,考试中心1名,监察支队1名,仲裁院1名,信息中心1名。各团支部请于6月22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和演讲稿报送局政工科。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五、有关要求

各团支部要把演讲比赛活动作为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抓好。要广泛发动,精心安排,组织团员青年踊跃参加,做好推荐和选拔工作。要对演讲内容严格把关,认真负责,确保唱响主旋律,达到抒发情感、净化心灵、鼓舞士气、自我教育的目的。

 

附件1: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2:参赛选手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评分采取百分制,前三位选手不当场亮分,待三人演讲全部结束后,由评委集中评议后亮分。其余选手演讲结束后逐一当场亮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分按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态势神情、仪表形象、演讲效果、演讲时间及脱稿情况等项目进行,各占分值30分、20分、10分、10分、20分、10分。

一、演讲内容(30分)

观点正确、鲜明,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材料典型、充分,切合听众对象,针对性强,事、情、理交融,说服力强。

二、演讲技巧(40分)

1、语言表达(20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清亮圆润,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2、态势神情(10分):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形象、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不矫揉造作,夸张别扭。

3、仪表形象(10分):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潇洒,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三、演讲效果(20分)

演讲精彩有力,能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深刻教育,具有较强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和感召力。演讲者能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在听众中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

四、时间及脱稿要求(10分)

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超时扣2分,不脱稿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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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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