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分解考核奖惩办法

发布日期:2016-04-20 20:35:4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945次 字号:增大 减小
  
    为加强营销指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经营管理责任制,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特制定本办法及考核细则。

****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供电分公司10kV配网和0.4KV低压配网的经济指标管理。

2.适用于供电分公司各供电所。

第二条:绩效与工资

1.考核与职工收入挂钩,岗位工资中分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本办法只考核员工绩效工资(即月度奖金),不涉及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2.绩效工资考核以20分制进行计算:正式在册职工20分对应的绩效考核工资是2000元,农民合同工20分对应的绩效工资是1000元,临时工从工资中提出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即正式工1分是100元,农民合同工1分是50元,临时工1分是25元,采取奖罚对等的方式计算分值。

3.本考核实行上封顶、下保底的政策进行,即被考核单位及个人****奖励正式在册职工不超过2000元,农民合同工不超过1000元,临时工不超过500元,处罚与之相反,供电所考核分值以考核标准的综合得分为准。

4.根据岗位工种的不同,绩效考核分值金额不同,如全名合同工和农民合同工及临时工进行同样分值计算考核,但绩效工资数额大小不同,月度绩效工资都是20分,但每分的绩效工资差异较大,仅同一类别的人员绩效考核工资的数额是一致的。

5.绩效考核的计算方法,根据公司年初下达的指标对各所10KV综合线损和配变台区综合线损、电费回收、售电单价、售电量进行考核。按照各项指标完成的综合分值折合成绩效工资进行兑现,员工的考核由各所参照公司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

6.绩效考核分10KV部分和0.4KV部分,10KV部分主要考核所长和供电所指定的专责;0.4KV部分主要考核供电所低压用户抄表员。

7.供电所经营指标考核以月度考核、月度兑现为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纳入季度考核、月度兑现。

8.供电所后勤人员(不直接参与抄表收费的人员)奖惩考核办法:正式职工按照本所10KV绩效考核平均分值进行考核,农民合同工或者临时工按照本所0.4KV绩效考核平均工资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部门

供电分公司主管经理直接领导,市场营销部牵头,办公室具体落实,财务经营部配合完成。

第四条:考核指标的制定原则

1.线损率指标。根据线路的距离、导线型号的大小测算出理论线损;按照大、中、小客户电量的分类比例和“四到户”管理基础计算出管理线损;参考上年度线损管理水平和预计今年电量变化的因素,确定一个贴近实际、科学有据的线损率指标。

2.平均电价指标。对上一年度的分类电量进行统计,按照分类电量比例和现行电价测算出平均电价参考指标;按用电结构和电价的变化,根据测算出的平均电价参考指标;参考今年用电结构、电价调整因素,最后确定考核指标。同时,为了保证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起到充分调动积极性的目的,平均电价指标要根据电价变动或用电结构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抄表、核算、收费指标。抄表、核算指标要求电能表抄见率达到100%,抄表正确率达到100%,审核、录入、核算正确率100%,以保证线损率和平均电价指标的准确计算。电费回收率指标100%,为确保电费足额回收,要按照公司电费回收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回收截止日期,按期回收。

4.售电量指标。售电量指标具体测算数据以上年完成的电量为基础,参考全公司的增长率指标,结合各供电所今年预计增加或减少的因素,本着“增供扩销”的原则制定,充分做好客户用电调查工作,制定切合实际、利于调动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的指标,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完成电量考核指标。

第五条:供电所经营指标考核标准

1.线损率指标考核。线损率按照电压等级划分(即10KV和0.4KV两部分)进行考核,线损率较计划比每降低或升高1个百分点奖或扣4分;各馈路、台区线损率,除调整抄表时间外,不得出现负线损,如出现负线损,以考核线损率为基数,1个百分点扣4分。

2.平均电价指标考核。平均电价指标较计划比增降1元/KKWH奖扣0.1分。

3.抄表、核算、收费指标考核。当月电费必须在次月24日前交清,24日之后未交清电费总额的90%,供电所当月不得奖,回收率大于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电能表抄表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以公司抽查为准)。

4.售电量指标考核。售电量指标较计划比每增降1个百分点奖扣0.1分。

5.对逾期交纳电费的用户,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严格计收违约金。违约金计收时间,凡每月15日前未缴纳电费用户,从15日起计收电费违约金。未经批准收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电费违约金。如不按规定时间、标准收取违约金者,用户违约金全部由收费员负责交清(特殊情况除外)。

6.每月24日,由电费专责对电费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市场营销部负责上报主管领导,并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7.供电所连续6个月出现拖欠电费现象,该所所长调离、降职直至免职。

8.存在特殊原因,并且经领导批准的推迟电费回收,不纳入供电所欠费考核。

第六条:指标调整条件

1.由于客户原因,导致计划指标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若负荷突减、用电结构发生变化,供电所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将客观情况说明,经市场营销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结合实际进行指标调整;若负荷突增,由市场营销部根据增长负荷,经主管领导批准,客观实际进行指标增减调整。

第七条:每月根据市场营销部的考核结果,供电所将本所员工的具体考核金额在3日之内以纸质版形式上报市场营销部,以便公司兑现绩效考核工资。

第八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供电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附件1:供电分公司10KV经营指标考核表

附件2:供电分公司0.4KV经营指标考核表

附件3:供电所员工绩效考核表

 

 

 

                     供电分公司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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