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市局各科室:
按照《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转发中共中央关于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决定的通知》(国烟党〔2017〕17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的意义。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与党务活动结合起来,利用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方式,与现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
二、要组织支部集中学习。把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担当尽责、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
三、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市系统各党支部在8月31日之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局以支部为单位、各县级局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谈体会、谈认识、找差距、补短板,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解决自身突出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专题组织生活会后一个星期内,各单位、市局各党支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要有效推动当前的各项工作。要以廖俊波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党的宗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到“四个合格”,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实现“两个超万亿”目标任务、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附件:《中共中央关于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委〔2017〕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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