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
为了充分展示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硕成果和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时代风采,树立青年文明号的良好社会形象,引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争做先锋,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银川作出更大贡献,根据《银川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银川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全市各行业中已建立团组织的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服务行业的班组、岗台,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2、公安、建设、教育、交通、卫生、税务、工商、广电、质监、旅游、消防、武警、电力、通信、邮政、银行、法院、检察院、商贸、快递等20个行业系统的青年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推荐并和银川市团委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原则上各县(市)区团委不再推荐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申报集体。
3、各县(市)区团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负责通知和统计上报所属团组织推荐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工作。其中,各县(市)区团委至少要重点推荐三家非公企业创建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人数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申报集体成员在“银川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注册人数要达到80%以上;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能够按照《银川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集体成员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悉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
5、申报集体已建立团组织或在创建期间建立团组织,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联系1个街道或社区(村)和1个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
三、评选步骤
(1)申报阶段
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均要填写《2015—201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计划。同时,必须将申报表和创建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城乡部电子邮箱(yctwcxb@163.com)。
(2)培训阶段
市组委会将组织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指导,规范创建管理,提高创建水平。
(3)创建阶段
各行业(系统)创建集体结合青年文明号评选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创建单位要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进行至少三个月的公示(制作公示牌,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考核阶段
市组委会将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创建集体进行考核,择优评出2015-201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5)公示命名阶段
由市组委会进行集中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命名授牌。
四、有关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把真正业绩优异、示范性强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
2、各级团组织申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要本着向一线、向基层、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倾斜的原则,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3、各创建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成员基本情况表(见附1、2),经所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县级团委同意后于2015年1月23日前报团市委城乡部,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要通过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激发各界青年的创建热情。
联 系 人:xxxx
附件:1、2015—201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2015—201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情况表
3、2015—201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
xxx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