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集团公司 “青年先锋团队”、“青年先锋个人”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0 14:05: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1069次 字号:增大 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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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青年积极投身集团公司“十二五”攻坚战和建设“自主一汽、实力一汽、和谐一汽”的伟大进程,提升青年技能水平,搭建青年创新创效、建功立业的广阔舞台,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2015年集团公司“青年先锋团队”、“青年先锋个人”(以下简称“双先锋”)创建活动,把青年的生力军作用转化为决胜“十二五”,实现“一汽梦”的先锋力量,引导青年在降成本、提质量、强管理、出效益等方面发挥突击队作用,攻坚克难,为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贡献。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践行“争****、创新业、担责任”的核心价值理念,提升青年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发挥青年在本职工作中的创造力,激励青年开展降成本、提质量、强管理、出效益等工作,为实现“红旗复兴、解放更强、产业报国、职工幸福”的“一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 创建标准:

(一)青年先锋团队

基本条件:申报2015年集团公司“青年先锋团队”的青年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员工(含劳务派遣工),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青年先锋团队”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如班、组、队、线、岗、室、站、所等,不应以团组织为单位申报青年先锋团队。

争创条件:

1、“青年先锋团队”的青年负责人要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自觉带领青年创先争优。

2、“青年先锋团队”的青年必须普遍热爱本职工作,在生产操作、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条战线上体现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技术素养、牢固的奉献意识和创新意识。

3、“青年先锋团队”必须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青年先锋团队”要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要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定期检查总结,措施要切实有效,可操作性强,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5、“青年先锋团队”要紧密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立足团队岗位,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团队成员技能水平,不断改进创新,提升工作质量,敢于承担企业急、难、险、重任务及重点项目,并取得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工作业绩。

(二)青年先锋个人

基本条件:申报2015年集团公司“青年先锋个人”的青年必须是所属单位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岗员工(含劳务派遣工)。

争创条件:

1、“青年先锋个人”要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意识和职业道德,在青年群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青年先锋个人”必须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青年先锋个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取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突出成绩。

4、“青年先锋个人”要具有强烈的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创新、立项攻关,提升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具有可推广性的工作方式。 

5、“青年先锋个人”要服从大局,敢于扎根艰苦环境,耐住寂寞、踏实肯干、持之以恒,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高品质的工作质量。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双先锋”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青年知识培训和岗位创新创效、立项攻关活动,将“双先锋”创建活动的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2、注重过程,积累经验。各级团组织要持续关注“双先锋”创建活动过程,认真走访,及时反馈,做好服务,为青年集体、个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平台及帮助,及时协助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切实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为开展下一年度创建活动积累经验。

3、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级团组织要以“双先锋”创建活动为契机,发现和树立一批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团属阵地和企业内部报刊、网站、手机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集中展示青年风貌,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学习先进、创先争优。

四、评选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各单位团委首先下载《“青年先锋团队”申报表》(附件1)和《“青年先锋个人”申报表》(附件2),组织创建团队填写《“青年先锋团队”申报表》;组织创建个人填写《“青年先锋个人”申报表》,并在表格后附1500字创建个人事迹材料,申报信息填写规范。填写完毕后,登录“一汽青年在线”网站,进入“网上办公”版块,点击“双先锋”创建图标,输入单位名称和创建团队名称、个人姓名,将《“青年先锋团队”申报表》和《“青年先锋个人”申报表》(含1500字创建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并保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具体名额分配见《“双先锋”创建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3)。

(二)评选。集团公司团委将组织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经过最终评审后,评选出“青年先锋团队”、“青年先锋个人”进行表彰及相应奖励,集团公司团委还将从“青年先锋个人”中评选出十名“青年岗位能手”。获奖青年团队和青年个人将作为******、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荣誉评选的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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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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