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营业部、各二级分行、 直属单位****经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9 22:03: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999次 字号:增大 减小
  

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党委: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非管理类职务公开选拔工作试行办法》(工银湘党〔2015〕16号),为进一步实现员工职业发展多元化和专业化,拓宽员工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经省分行党委研究决定,在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公开选拔****经理60名(具体安排见《公开选拔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经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重在发现专业人才、培养专业人才、使用专业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单位要从服务全行改革发展,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来对待公开选拔工作,积极鼓励并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将统筹考核、专业评审及考察结果等各项因素确定人选,注重实绩潜力,广泛听取民意。各单位要配合省分行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并通过差额选拔等方式,促进人才好中选优,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公开选拔充分体现竞争化导向,根据业务发展与岗位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择优录用,避免降格以求,确保人岗匹配。请各单位积极作好思想宣传与政策解释,为全行干部制度改革与人才队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公开选拔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经理

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公开选拔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

****经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人力资源在全行范围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非管理类职务公开选拔工作试行办法》(工银湘党〔2015〕16号),经省分行党委研究决定,在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公开选拔60名****经理(含****客户经理,下同)。为做好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公开选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专业评审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职数、范围及岗位等级

(一)公开选拔的****经理职数

营业部7名、株洲分行5名、湘潭分行4名、衡阳分行5名、邵阳分行4名、岳阳分行5名、益阳分行3名、常德分行5名、永州分行4名、郴州分行4名、娄底分行4名、怀化分行4名、湘西分行2名、张家界分行2名、培训学校1名、职工疗养院1名,共60名****经理。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编制与劳动合同关系在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的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在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参加公开选拔,包括长期借调或交流到省分行(或总行)本部、中心和授信审批分部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岗位等级

本次公开选拔的****经理不得再担任管理类职务,并按现有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管理、考核,初定岗位等级为13-14级。其中,行长(校长、院长)岗位等级为15级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本次选拔的****经理初定岗位等级为13级;行长(总经理、校长、院长)岗位等级为16级、17级及以上的营业部、二级分行、直属单位,本次选拔的****经理初定岗位等级为14级。

三、参加公开选拔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经理及同级非管理类职务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金融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商银行事业,自觉维护工商银行利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清正廉洁;

3.具有专业特长,熟悉某一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专业能力较强,在某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权威性,精通某一专业2-3个核心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4.工作业绩突出,曾主持或牵头主持制定某一专业相关政策、制度或承担重要项目工作,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起草本专业的重要文件、工作报告、制度办法、重大项目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等,并指导在所辖范围内的落实开展工作;

5.近5周年内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含合格,下同)以上,且近5周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责任事故;

6.必须是现任一级部室经理或一级支行行长(含授信审批分部主任,下同);

7.任职年限:必须任一级部室经理、一级支行行长职务累计5周年(不含本数)以上,基层到上级行交流、长期借调工作时间视同原职务延续。为鼓励营销工作,对营销人才适当破格使用,即现任大型客户(此处仅指机构存款列全省前20名)的管户客户经理(必须是正科级或经理三级,且有文件依据)累计3周年(不含本数)以上,可以参加****客户经理的公开选拔,若离开大型客户的客户经理岗位,其****客户经理职务予以解除,待遇予以取消;

8.学历要求:专科(含)以上;

9.身体健康,能承担所聘岗位的工作负荷;

10.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内,即男性出生于1957年5月1日以后、女性出生于1962年5月1日以后。

(二)计算时限

任职年限、从业年限、年龄、学历和各考核要素计算至2015年4月30日。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5月15日—5月20日)

请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及时传达《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非管理类职务公开选拔工作试行办法》和《公开选拔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经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有关文件张榜公布或在内网上公布,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和明确公开选拔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的员工积极报名,参与公开选拔。

(二)组织报名(5月21日—5月25日)

1.报名者需填写《公开选拔报名表》,提交述职述能报告(一般为3000字以内)、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文件资料和体现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工作经验的相关证书。以上附件须有原件和复印件,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员工在所在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报名。省分行业务流程改革集中人员、长期借调人员、交流干部和授信审批分部人员等在编制和劳动合同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报名。

3.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公开选拔报名表》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套),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纸质版直接送达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

4.各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积极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5.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同时报名参加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等管理类职务以及部分二级分行副行长的公开选拔,但管理类职务只能选择两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5月25日—6月5日)

报名结束后,由接受报名的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并直接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选参加后续环节。

(四)专业评审(6月6日—6月10日)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非管理类职务公开选拔工作试行办法》(工银湘党〔2015〕16号)及省分行相关办法组织专业评审。

(五)组织考察

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直属单位党委根据本单位****经理职数及业绩考核、专业评审结果,于6月15日以前向省分行推荐差额考察人选。各单位****经理职数与差额考察推荐人选之比为1:1.5(结果四舍五入),如差额考察推荐人选低于本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单位****经理职数。

由省分行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有关材料等,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拥护度等,形成考察报告向省分行党委汇报。组织考察前,由省分行党委组织部发布考察预告。

(六)党委讨论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综合人选的业绩考核、专业评审及组织考察情况,省分行党委研究确定本次公开选拔聘任人员。 

(七)公示和聘任

对聘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对公开选拔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省分行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的,继续聘任;不能胜任的,免去职务,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其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整个公开选拔工作在省分行党委领导下进行。

(二)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参与人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严守纪律,不得有弄虚作假、拉票舞弊等不正当行为。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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