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市直交通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市直交通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实际,现就部分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断充实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运管干部队伍。
二、职位及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共推出18个职位,其中中层正职领导职位6个,中层副职领导职位(含站、队长)12个。参加上述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踏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4、熟悉和掌握岗位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竞争中层正职职位的,应当担任中层副职(含站、队长)职务3年以上(2010年4月15日前任职);竞争中层副职(含站、队长)职位的,工作应当满4年(2009年4月15日前工作)。
6、年龄男不超过48周岁(196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周岁(196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012年8月新录用的公务员,因一年试用期未满,故不能参加本次竞争上岗。
三、方法程序
1、制订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处党委会研究确定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局政治处审核。
2、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处领导作竞争上岗动员,公布《实施方案》。
3、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竞争条件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竞争职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经处党委会研究决定,可以直接通过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决定有关职位的任用人选。
4、民主推荐。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采用填写推荐表的方式,对竞争上岗目标职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5、民主测评。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对竞争上岗目标职位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测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总的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计入有效票数〉×100),测评得分占总分的60%。
6、面试。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采取演讲方式,组织竞岗者面试;主要测试中层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竞争者需陈述参加竞争的理由和今后的思路打算,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评委小组由处领导组成。面试得分占总分的40%。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7、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民主测评、面试结果合计得分,结合民主推荐情况以及2012年后备干部推荐、考察情况,由处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张贴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考察谈话。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9、讨论决定。在考察的基础上,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和岗位安排(会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办理任职手续。根据公示结果,办理任职手续,相关资料报局政治处备案。提任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经考察胜任现职的,不再重新发文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处党委领导下,由处政工科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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