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革命老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的提议,陕西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神木、府谷两县设立“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专门奖励长期工作在艰苦地区的小学优秀教师。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目的
晋绥边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光辉的篇章。我省神木县、府谷县是原晋绥边区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原在晋绥边区工作过的老同志,在全国解放后奔赴祖国的四面八方,在不同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子女在他们的影响与教育下,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心系老区人民,积极帮助老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以在京的原晋绥边区老同志及其子女为主,发起组建了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积极捐助资金,建立了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励基金,设立“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专门用来奖励那些长期工作在原晋绥边区所辖地的小学优秀教师,激励他们为老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培养更多建设老区的高素质人才。
二、奖励范围、名额徒苯稹⒔逼?br> 我省的奖励范围是:神木县、府谷县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县奖励优秀教师5名,由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慰问信和奖金,每人1000元,并赠送《林枫传略》和《晋绥情》书籍各一册。
三、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在小学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集体研究,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实行公示制度,县教育局对拟推荐奖励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每县推荐优秀教师6名,差额1名,由榆林市教育局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获奖人选。(五)推荐人选为农村小学教师,一所学校只能推荐1名优秀教师。
(六)各县评选推荐的优秀教师,要认真填写《 年度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学校负责撰写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不写空话、套话和大话。所在乡(镇)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实事求是地填写意见,并由同级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七)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对上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务于每年6月1日前将优秀教师申报表和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一式4份(A4纸双面印)报市教育局。7月15日前,由榆林市教育局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式3份、公示情况材料情况1份报送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八)每年教师节前对“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由省教育厅和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领导亲临现场,和市、县有关领导共同向获奖的优秀教师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等。
(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获奖优秀教师事迹,营造争先创优、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以推动老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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